1)第3章 杯酒引来是非事(1)_潘金莲与李瓶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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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叉竿打出恩爱情

  武松三拳两脚打死了一只吊睛白额斑斓猛虎,轰动了清河县城。打虎英雄披红挂彩,骑马游街,十分风光。全城百姓男女老幼、美丑善恶、穷门富户,纷纷你扶我携,你挤我拥,仰瞻除害好汉。这才有武松与同胞哥哥武植武大郎街头相会。

  身高不足三尺的武大郎,人称“三寸丁,谷树皮”。他仰头望着九尺高大的兄弟,心里那股高兴味直往外冒。“好呀,你们大伙瞧瞧吧,今天该我武大露脸了。”想到这,武大心里一阵激动,鼻子一酸,泪珠就上来了。他赶紧低下头,抹去泪,拉着武松的手:“兄弟,跟哥回家去,见你嫂子。咱哥俩喝几盅。”

  嫂子是谁?全县有名的美人儿潘金莲。

  世界上偏有些令人捉摸不透的怪事。这武大说身材没身材,说长相没长相,说为人,不像男子汉;不仅矮,而且丑,为人懦弱,办事不决,要不人们怎会笑称“三寸丁,谷树皮”呢?可偏偏娶上了个好身材、俏面孔、小樱桃嘴、会说话的杏仁眼、人见人爱的潘金莲。

  金莲本是南门外潘裁缝的女儿,排行第六,小名六姐。天生一副姿色,又缠得一双好小脚。

  那时,女人缠脚也有高低品评。曾有好事者评析成十二等。干瘪瘦细,即为下品,缠得再小,握在手上如同攥着一把骨头,令人不舒服。若是丰满背弓,握在手上,如同一团温温的馍馍,那是上等,人称三寸金莲。大概金莲的小脚就是这样,所以就得了个美名。听其名,想其人,仅这一条,金莲就得人爱。

  好景不长,潘裁缝染上重病,无钱买药,有药也难治,蹬腿走了,撇下老婆孩子。寡妇难撑家门面,女儿终是他家人。做娘的度日不过,把九岁的金莲卖在城里王招宣府里,习学弹唱。这金莲不仅模样好,人也机伶聪明,学啥会啥,学啥像啥。到十五岁时,描鸳绣凤,品竹弹丝,又会一手琵琶。这可都是让男人们心魂荡漾的技艺。

  不久,王招宣死了。潘妈妈把女儿要了出来,转手卖给了张大户家,身价三十两银子,也就合五十石米吧。金莲在张大户家也是习学弹唱。

  日子易过,眨眼十八岁了,潘金莲出落得脸似三月桃花,身如出水芙蓉,杏仁眼动人心魄,细弯眉又细又弯,把个张大户馋得如同饿极了的猫见了鱼。只因为主家婆余氏凶狠如虎,张大户才不敢轻易沾腥。

  一日,邻家嫁女,余氏赴席。张大户暗暗地把金莲叫到房中,遂心收用了。张大户已是五十开外的老头,得如此娇嫩黄花闺秀,以为大占便宜,美不胜美。接二连三之后,毛病来了:先是腰疼,后是耳聋,小便不畅如水滴,眼泪鼻涕时常流,白天哈欠连天睡不醒,晚上喷嚏无数睡不成。老头中邪了!余氏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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