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414章 鸟枪换炮(2)_东莞打工妹生存实录2:我是一朵飘零的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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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到最后,对方实在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了,就让她有本事去告,并说还没等她去告,说不定就被搞死了。

  她无奈之下,只好退而求其次,要求对方出示事件处理回搪,他们却说,法治科不负责出回执,就把责任推掉了。

  说到这里,袁欣悦气愤道:“一个最基本的执法依据,反反复复改了好几次,完全是信口开河!最后没办法,竟然还耍起了无赖,要我不服就去告他们,告到中央都不怕!就怕我还没开始告,就己经被搞死了!我真没想到,国家花钱设立的执法机关竟然是这个样子的!哪条法律支持城管抢车的啊,还说是为了完成领导任务?难道他们的领导就是法律吗?说话就是圣旨吗?试想一下,如果是普通老百姓,抢一辆电动车至少要判个三年五年的,但他们披着一张城管的皮抢电动车,却是为了完成作务,还有奖金拿,哪有这样的道理?新闻上说,深圳城管外包,原来是外包黑社会呀,明火执仗、强抢民财、无恶不作!”她越说越激动,到最后,竟然有些慷慨激昂了,引得下班的员工不住地往这边观望!

  翠姐脸上挂不住了,小声呵斥女儿:“你小声点!自古‘民不告官’,叫你吃哑吧亏算了,你偏不听,偏要去和他们斗,现在好了,他们要是真的搞死你,我可怎么办呢……”说着说着,竟然伤心地流起了眼泪!

  我心里一酸,但还是茫然地问:“可是,这和陈铁有什么关系呢?”

  翠姐边哭边道:“有一次我和掀悦上街,她指着一个人告诉我,那就是下令抢她车的执法队长。我一看,竟然是你男朋友陈铁,所以我就来找你了。这孩子太犟了,我怕车要不回,她先魔怔了!”

  袁欣悦却脖子一拧道:“我不是魔怔,我是不服气!他们这哪里是执法,简直是侮辱法律!要是再不还我车,别说中央,我告到联合国都敢,我就不相信没有王法了!”

  翠姐又流泪了:“你看看,你看看,都魔怔成这样了!早知道不让她去上什么见鬼的大学上!上了有什么用,还不是和我一样站流水线!”然后可怜巴巴地望着我:“杨特助,你帮帮忙吧,这孩子从小就倔,我真怕她做出什么事情来,到时候我可怎么活啊,呜呜呜……”

  我本想拒绝,但看到袁欣悦一脸的不服,还真怕她惹出什么乱子来,只好道:“告诉我陈铁外包治安的街道名称。”

  袁欣悦一指南门:“就在南门市场旁边,我每天经过那里都能看到他!”

  我谨慎道:“好吧,正好明天是周未,我找他试试看。”

  母女俩连连点头,千恩万谢地走了。

  第二天,我早早起了床,洗涮完毕,开车直奔陈铁执法的街道!

  远远地,就看到七八名戴着红袖章、身着城管制服的青壮年男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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