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一九章 大学_重生之相逢未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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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千千重生之相逢未晚!

  顺心又忙碌的日子似乎过得特别快,林墨觉得不过是一个晃神的功夫,他苦逼的高中生活就彻底成了过去,等回过神来,大一的军训都结束了。

  如今昂首扩胸走在青大的校园里,他深觉凭自己本事考上大学的感觉,就是跟走后门不一样。为了让大学的生活更有意思些,林墨放弃了曾经懒惰的想法,把上辈子已经学过的会计学变成了企管。不管怎么变,班上的妹子依然挺多,虽然良莠不齐,但是还是很有些出挑的。鉴于林墨在军训中的优秀表现,和那张分外吸引人的脸,军训结束后,有意无意找林墨搭讪的妹子就没少过。

  “……林墨,今天晚上班上有联谊活动,这次是集体活动,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辞哦。”简芸芸漂亮外向多才多艺,不仅是班上夺目的班花,还是学校里排得上号的校花,又是京城本地人,家里条件很好,开学第一天就被班上同学一致推举为代班,军训刚一结束就转正了。

  大学是一个浓缩的小社会,迟钝点单纯点的书呆子依然兢兢业业的忙着学业,心思活络点的,则开始待价而沽,网罗人脉,顺道来一场纯纯的校园恋情。

  林墨一直在京城读高中,户口也早就换成了京城的,平日里衣着打扮都是韩勋一手包办,随便一件都是国际大牌,甚至收工定制的也不少。眼尖点的早就把林墨当成富家少爷了,再加上他那张比明星还俊美些的脸,几乎一踏进大学校园就成了焦点。拿韩勋酸不拉几的话来说,他家林小墨现在就是一块喷香的奶油蛋糕,一个个的都想扑上来啃上两口,也不瞧瞧他是不是有主的。

  林墨想到韩勋那副酸溜溜的模样,不禁弯了弯嘴角,简芸芸的脸‘轰’得一下就红了,一向大方外向甚至有些男孩子气的女孩儿竟然结结巴巴丢下一句“那,那说好了,晚上记得准时。”说完落荒而逃。

  坐林墨身边的三个室友,简直羡慕得眼睛都绿了。

  林墨却有些头痛,晚上他已经答应了林书要陪他在家吃晚饭的,这下可怎么办?偏偏青大的规定定得很死,大一学生必须住校,一周就两天回家的时间,林书现在升高中了,学业比以前重,见哥哥必须住校,就自觉主动申请了宿读,平时每周只周六能回家住一晚上,放归宿假也才只能住上两天。因此,但凡林书回家的日子,林墨都尽量抽出时间陪他。

  “金副班,能不能带家属啊?”林墨扭头问同桌。

  “什么金副班,忒难听了,得叫金哥。”金爵,是韩勋好友兼合伙人金鑫的堂弟,人称爵爷,当然,他可不敢在林墨面前称爷,仗着比林墨早了一天出生,从认识林墨那天起就孜孜不倦让林墨叫他哥。不过,他认识林墨的时间也不长。先前他随家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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